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当家人 私分国有资产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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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0日16:05 新华网 |
新华网太原1月30日电(记者胡靖国)山西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的五名“当家人”因犯有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和受贿罪,近日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3年到2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2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违反国家规定,虚列支出,隐瞒截留收入,于1998年至2003年7月,采取转移收入、虚列成本等手段,擅自截留收入,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3785万余元私分给个人。 此外,法庭查明山西电力科学研究院原院长陈懋龙、副院长毛原祺、财务科科长王建政、经营科科长王玉琦等4人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170多万元,陈懋龙受贿2000美元和2万元人民币;另一“当家人”宋跃红受贿18万元人民币;毛原祺受贿8000元银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