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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感觉真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3:1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杨佳薇

  事件:部分首次参保个体人员开始享受“实惠”

  2004年1月1日,省会灵活就业人员盼望已久的《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打破了长期以来灵活就业人员难以享受医保、大病治疗难以得到保障的状况。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实施方案一出台,就赢得好声一片。据悉,从去年4月中旬到6月底,省会就已有1.2万灵活就业人员陆续开始缴费。

  按照相关规定,对于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从第一次缴费到开始享受待遇的间隔时间为7个月,即等待期。如中断缴费,其医疗保险待遇自行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付。中断时间超过6个月的,重新缴费时按初次参保重新执行7个月“等待期”,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2005年1月27日,记者在市医保中心发现,目前正有20多名灵活就业人员在省会各家医院接受住院治疗。据相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初,不少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开始在较小压力下接受住院治疗,这批等待了近半年的灵活就业人员们终于享受到医疗保险。

  体验:让下岗失业人员解除后顾之忧

  时间:1月27日下午

  地点:市第一人民医院心血管病区

  在市第一医院心血管病区5号病室,记者见到了已住院9天的武先生。他看上去虽然有些疲倦,但精神还不错,“我大概还要在医院住半个月,主要是血压高,头疼胸闷。”武先生说。

  据了解,武先生是去年6月以失业人员身份加入医保的,原来单位因为不景气,买断了他们这些大龄职工的工龄,“

  一听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入医保,我立马就去了。”武先生说,“像我们这些失业工人,被单位买断工龄后,关系就不在单位了,我觉得应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

  已经快40岁的武先生这次是第一次住院,他还不知道自己一共得花多少钱,但武先生表示,自己还是很放心,有医保做后盾,自己的压力总是会小些。

  有了保险个体户也能安心住院

  时间:1月28日下午

  地点:体育大街某个体商店

  王女士是一名个体经营者,多年来一直没有固定工作,而丈夫单位的效益也不好,自己便开了一间小百货店,为附近居民提供生活用品。几年下来,王女士由于经常坐店,患上了高血压。“经常觉得头昏。”王女士说。

  由于不影响日常生活,王女士一直也没有去医院治疗,一是担心去了医院会查出更多病,二是担心会给家里带来经济负担。“我去年7月参加医保,2月份就可以正式享受了,到2月份我准备去医院查查,”王女士高兴地说,“有了医保,经济上的压力相对小些。”

  随着医疗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像王女士这样的家庭,如果没有医保将越来越不能自如地应付。同时,像因病返贫、因病治贫的家庭更不在少数。“参加医保,我觉得就是积小钱办大事,谁能保证自己一辈子无病无痛呢?”王女士说。

  声音:“有了医保就是不一样”

  1月27日、28日两天,记者走访了正在省会一些医院就诊的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省人民医院、医大一院、市一院、市三院等医院里,一些患者都对记者表示,有了医保和没有医保的感觉确实不一样,“就像是有了支柱。”这种说法并不夸张,据记者了解,基本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3.5万元,大额医保是12.5万元,加起来就是15.5万元。

  在医大一院的一个病房里,患者齐彦方表示,自己这次病得不轻,幸好在单位买断工龄后,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交了医保。

  而对于那些终于能以个体名义参保的个体户来说,这更是一个大大的喜讯———虽然目前还有部分个体经营者持有观望态度,还有部分个体者想等年龄大些再参保,但总体上来说,很多灵活就业人员都在为终于能够参加医保流露出兴奋的表情。

  “像我们这些个体户看病也能报销了,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在省三院附近做小买卖的曹女士高兴地对记者说,“虽然我没住过院,可我在医院旁边开店,见得多了,原来总有些病人在我这儿发愁,不知道医药费和住院费去哪儿找,我看着心里也替自己的将来发愁。现在可好了,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医保,此后我看病就有了保障,也减轻了我们这些人的大病医疗风险。”

  刚刚大病初愈的孙先生则表现得更加兴奋,“原来没体验过真是不知道。刚参加医保时,是被家里人逼着去参保的,还真没想到能享受到这么大的实惠。我这次住院省了不少钱,最关键的是,治疗时心能放宽了。有医保的感觉真不错!”

  部门原声:参保人员年长者多年轻者少

  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医疗保险,可说是一种突破,不少灵活就业人员为此拍手叫好。在记者采访中,无论是下岗失业工人,还是个体经营者,都认为这项政策体现出一种人文关怀。但是,这项新政策出台后,在运行过程中,却也凸现出一些让有关部门头疼的问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政策实施之初,45岁以上的参保者较多,而45岁以下的参保人员较少。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分析,由于45-60岁的人员随着年龄增长,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素质开始下降,因此他们对参保的认识比较深,参保积极性相对也高。

  而与此相反,部分年轻人认为自己身体很棒,一年到头几乎都不吃药,而如果参保,一年可能要花费近千元,得不偿失,索性再等几年,年龄大了再说。

  而处于中老年人和青年人之间的人,则由于生活压力大,上有老、下有小,生活负担重,对缴费感到有些力不从心,往往处于保与不保的摇摆状态,参保人数同样较少。

  由于对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必须在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因此,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一直还在等待观望。记者在采访中,不少个体经营者都表示要再等等,看看别人是否真的能享受到实惠。

  据市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费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是为了保障医保统筹基金的正常运行和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防止无病不参保,有病才参保的情况,灵活就业人员不必对这些问题心存疑惑。

  专家建言:趁年轻应尽快入医保

  医保的宗旨是“大家掏钱,对参保中发生疾病的人进行救助”。因此,社会保险带有一定的社会互助性。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夏国明介绍,年轻人不应只看眼前利益,认为现在身体好,不会有什么问题,交医保也没有什么意义,不会享受到好处。其实很多事情都是难以预料的,等到事情发生,往往只能后悔莫及,更何况谁都有年老的时候,年轻人在年轻时交医保,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为自己的未来积累。

  对于现在仍有一些灵活就业者迟迟不愿意参保的现象,夏处长指出,按照相关规定,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必须经历7个月的等待期,才能正式享受医疗保险,因此,迟交不如早交,如果等到有了病,却因缴纳医保时间晚,没经过等待期而不能享受医疗保险,也是很遗憾的。

  夏处长还指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其实有一定优惠政策,考虑到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比如,由于医保缴费是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7.5%的比例缴纳,灵活就业者的收入与社会平均工资差距越大,反响就会越强烈,因此相关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以前在正式单位的工龄将算作视同缴费年限,这样可以减少灵活就业人员的负担。为保障贫困居民大病住院的医疗问题,参保办法还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缴费比例也比其他人低很多。因此,年轻人完全不必对参保有诸多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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