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3:55 济南日报 |
本报1月30日讯(通讯员杨海王冰)今天从市工商部门获悉,从2月上旬至12月底,全市工商系统将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引导广告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广告经营环境。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整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严查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一是在广告版面上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企业形象”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方法。整治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介绍、推荐商品服务或者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查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查办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主要是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以及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治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