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调控监管方式 保持物价基本稳定(2004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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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4:3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新华社记者 2004年来,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为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去年,全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9%,流通环节生产资料价格上涨13.6%。 加强价格监测监管,控制公共服务集中涨价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密切跟踪粮食、石油等重要商品的价格走势,定期进行价格形势分析,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共编发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简报200多期,国际市场油价日报200余期,生产资料价格周报50余期,为中央提供了大量价格信息和政策建议。 加强物价监管,开展了涉农、电力等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截至去年11月底,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万多件,实施经济制裁20多亿元,其中退还用户8.76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0.36亿元,罚款0.94亿元,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开展粮食价格巡查和防治禽流感物资价格检查,依法打击趁机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和价格的稳定;制定《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确立了根据不同级别价格异动警情相机启动应急预案的机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制定发布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为非常时期迅速平抑市场价格异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防止公共服务产品集中涨价推动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去年4月份出台了控制地方政府调价的“两条控制线”政策,建立了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制度。当某省(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3个月超过(含达到)4%(简称“两条控制线”)时,即要求该省(区、市)暂停出台地方政府提价项目3个月。截至去年年底,26个省份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的压力。 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化价格改革 经国务院批准,去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在农民播种前出台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粮食价格合理回升,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初步统计,由于粮食价格上涨,去年农民的售粮收入增加了600多亿元。 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农资价格过快上涨,明确化肥生产用电、铁路运输执行优惠价格,对生产磷酸二铵实行定额补贴并相应降低销售价格,对尿素和磷酸二铵暂停出口退税政策,降低对进口化肥加收的流通费用综合差率。在全国范围内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干预,抑制了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 为缓解资源压力,价格主管部门分两步将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84分钱。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对电解铝、铁合金、氯碱、钢铁、水泥、电石等行业用电试行差别电价政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在全面实行峰谷电价基础上,22个省份进一步完善了分时电价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建立了煤价监测制度,对安徽等5省煤炭企业电煤价格进行适度干预,遏制煤炭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促进煤电生产供应。适时适度调控国内成品油价格,疏导价格矛盾,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在东北地区开展电力竞价上网改革试点,在华东和广东地区开展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将民航运价管理由直接核定具体航线票价,改为对航空运输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的间接管理。 价格主管部门针对全年粮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及时发布价格信息,提前公布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促进价格合理回归。 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创新价格调控监管方式 去年,物价工作具有三大特点和新意。一是创新理念指导工作。去年实行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是一种利用经济手段和间接调控方式引导市场价格形成的创新之举;差别电价政策将价格政策和产业政策有机结合,是运用价格杠杆服务宏观调控的有益探索;通过新闻媒体适时适度地宣传解释社会关注的价格问题,是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和支持的有效途径。二是因地制宜。“两条控制线”政策较好地处理了价格调控监管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既贯彻落实了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又兼顾了各地的情况;既防止了集中提价推动的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又适当疏导了价格矛盾,体现了“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要求,是价格调控的成功实践。三是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幅降低药品价格,干预农资价格,解决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注意把握价格调控的时机与力度。这些都体现了价格工作以人为本的要求。 (据新华社北京1月29日电) 《人民日报》 (2005年01月31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