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讨债的“辛苦” 与民工的维权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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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5:07 深圳商报 |
《华西都市报》1月28日报道,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某单位欠该区李家镇人民政府5万多元钱,法院对此作出了判决,但顺庆区政府个别领导出面干预,让欠账单位取走了本已冻结的存款。李家镇政府奔走了5年也没有领到钱,讨债的镇干部除了叹息还是叹息。去年底,顺庆区法院请求南充中院提级执行本案,结果不到两天就解决了。 明明对方欠自己的钱,法院又作了胜诉判决,且欠债单位的账户已被冻结,照理说,债权人的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应该不成问题。但是,在当地领导的干预下,债权人却只能眼巴巴地任由眼见到手的欠款被取走。 在这桩案件中,地方领导的权力可谓大矣,大到足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下级政府讨债千辛万苦,根本就在于未能得到上级政府有关领导的支持,“权大于法”的现实让下级政府依法维权的希望成了肥皂泡。 在通常的印象中,只有居于社会底层的民工才有讨工资难、维权难的辛酸。因而,才有不少民工为了讨要工资找政府求助。没想到,原来基层政府也会有如此辛酸的经历。既如此,如果我们从关爱民工权益的角度着眼,就会发现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民工维权成本高,民工的经济和人身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可不可以从基层政府讨债的艰辛中找到一些具有共通性的答案? 在上述案件中,顺庆区法院不得不申请南充市中院提级执行,充分说明区法院对区政府领导的行政权力无可奈何;而提级执行一用就灵,也充分说明只有当法律不被行政权力支配时,才会真正发挥效力。因为行政权力的干预,基层审判机关难以独立行使审判和执行权,连基层政府也只能徒唤奈何。再联系到民工权益普遍难以得到维护的现状看,民工用不起法的关键往往并不是没什么法律知识,而是法院本身面临的阻碍。基层政府都无可奈何的事情,民工们能够奢望吗? 常常听到一些政府官员对为讨要工资而上访的民工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找法院?诚然,这种说法是完全正确的。欠账还钱,法律上也写得明明白白。民工们只要一起诉,往往就会在理论上胜诉。但是请注意,这种胜诉是理论上的,民工能够赢官司,但是拿不到钱。举例而言,政府工程资金不到位导致民工领不到工资,当地法院肯定不好拿当地政府是问;至于建筑方拒不支付民工工资和包工头骗走民工工资,这看似与政府没有多大关系,其实也与监管不力密切相关。民工照样是纳税人,为什么他们不能在一种有效监管的劳动力市场中务工?但是,面对当地政府的失职,当地法院又能把当地政府怎么样呢? 因此,我以为李家镇政府遭遇的无奈,以及民工的权益难以得到维护的普遍状况,二者的个中原因完全一样,那就是权力对于法律的干预。基层政府与民工,都可能受到“权大于法”现象的困扰。无论对权力资源占有相对较少的基层政府而言,还是对经济、政治、文化资源占有量都少得可怜的民工而言,法律都应该成为他们的武器。但是,法律要真正成为武器,必须有个前提:把一切权力约束在法律的边界之内。 作者:朱述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