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头号毒枭一审领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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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6: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朱江记者马黎明实习生张弛报道 凉山“头号”贩毒团伙贩运毒品案尘埃落定(本报曾于去年10月18日独家报道)。昨日,凉山警方向本报独家透露,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毒枭马龙及其他四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所有财产;该贩毒团伙另一名成员被判死缓。 本月25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凉山“头号”贩毒团伙贩运毒品案,并依法作出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沙马罗加(又名马龙)、沙马古尔(又名马文旭)、沙马毕莫(又名马光明)、沙马查哈(又名马正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判处被告人阿育哈都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新闻回放 调查两年挖出贩毒团伙 2002年初,凉山州公安局禁毒支队在工作中获取一条重要线索:西昌民胜乡一名叫沙马罗加的人纠合一些亲戚长期穿梭于川滇两省之间从事毒品贩运活动,特别是在云南大理下关一带活动极为频繁。获此情况后,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几次北上成都、南下云南等地开展调查。2003年,州公安局组成专案组,与沙马罗加来往密切的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沙马古尔、沙马毕莫、沙马查哈、阿育哈都进入专案民警的视野。经过二年多时间的跟踪调查,民警基本掌握了以沙马罗加为首,沙马古尔、沙马毕莫、沙马查哈、阿育哈都4人为核心人物的犯罪团伙的事实网络关系。 贩毒三月狂收毒资100万 通过调查发现,以沙马罗加为首的犯罪团伙是一个由家族血缘关系为联系纽带、具有严密分工、各成员相对固定、有较强反侦查能力的职业化犯罪团伙。2004年2月21日,凉山州警方在成都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在成都市某宾馆内将沙马罗加及其他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在所住宾馆内的房间中查获粉笔状毒品海洛因3大包共重4100克。 据警方调查,2002年以来,沙马罗加开始从事毒品犯罪活动。2003年,沙马罗加伙同家族成员沙马古尔等4人长期进行毒品犯罪活动。自2003年12月起3个月,沙马罗加等人从云南大理、下关先后4次购买毒品海洛因11.3公斤在成都贩卖,获得毒资1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