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四年不还好友撕破脸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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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7:1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龚达 民壹 记者 殷学兵)一企业董事借款4年不还,被债权人告到法院。为赖账,该董事竟抬出自己所在公司已成空壳,并且借钱的不是他,而是公司。日前,市中级法院对该起借贷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该董事还钱。 阿亮与阿豪是商界好友。前者是一家材料公司经理,后者是一家实业公司董事。2000年12月,阿豪向阿亮借款8万元,借条上写明20天归还。但到期后,阿豪并未履行承诺。多次要钱不成后,去年3月,阿亮将阿豪诉至法院,索要8万元借款及1万余利息。 案件审理期间,阿豪对自己签名的借据及借款事实无异议,但他认为该款实际是其所在公司借的。为此,他提供了该公司委托他借款的证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阿豪向阿亮借款,所写借据上注明借款人为阿豪,而不是其所在公司,也没有该公司加盖公章,该借款应是阿豪个人行为。法院审查该公司账目发现,该公司已是空壳公司,并无8万元进账记录。据此,法院判令阿豪立即归还阿亮8万元借款,并支付1万余元利息。 (编辑 晓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