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不报丧 扬州市一对母子骗取企业工资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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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8:55 新华网 |
扬州市邗江区沙头镇一对母子在14年的时间里,骗取了企业工资以及养老保险金56536.97元。2004年10月8日,李秀喜被邗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其母因为已经去世,无法追究责任。 李松清是上海市某分析仪器厂的一名退休工人,1986年6月,李松清去世后,李松清的妻子没有将李松清的死讯通知李松清所在的单位,她还经常将自己在医院看病的医药费单据冒用“李松清”的名字,寄往上海报销医药费。 李松清的妻子去世后,因为家里的条件不好,其子李秀喜继续从上海厂里领取工资。只是将原先母亲看病开的医药费单据换成了其孩子看病的医药费单据。就这样李秀喜一直拿这笔工资拿到了2000年6月份。在1999年10月至2000年1月期间,企业多次将根据上海市社保中心统一印制的《上海市离退休人员户籍证明》,并附说明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信函寄给李家,李秀喜接到信函后始终没有将证明回过去。2000年9月因为李秀喜家里的房子漏水漏得厉害,就想着把房子重新修建一下,李秀喜就来到其姐夫唐某家里借钱,唐某就劝他说:“上海的事情这么拖着也不是办法,你还是早点解决吧。这样也可以从厂里拿点钱修你家的房子。”李秀喜就叫唐某写了一份李松清于8月14日死亡的证明,并要求按照规定办理丧葬事宜,但没有注明李松清死亡的具体年份。企业收到这份没有注明死亡年份的证明觉得很蹊跷,最后终于调查到李松清的真实死亡时间。(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