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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共青团路社区民警"看家服务"遇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9:07 扬子晚报

  “春节你出行,小夏给你看家”,一周前,南京共青团路派出所社区民警夏庆磊在自己辖区推出了这项服务。一周下来,小夏却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尴尬:前来登记的才4户,不少市民以出行是自己的事,没有必要告诉民警为由拒绝登记。

  民警:出行登记不强制

  昨天下午,记者在夏庆磊的工作笔记本上看到,前来登记出行的市民才4户。看着为数不多的名单,“这说明我的工作还没有做扎实,居民对我的信任感不够”,小夏不好意思地自责起来。小夏告诉记者,随着南京户籍政策的改革,进宁门槛一降再降,来宁创业落户的“新南京家庭”数量增长迅速。不过,故土情深,春节期间这些新南京人往往要回到老家过年,于是不少新南京人家庭节日期间成了“空巢”。同时,利用春节长假举家外出旅行的市民也在不断增加。而统计资料显示,春节期间“空巢家庭”成为小偷下手的首选。“空巢家庭”迫切需要一种特殊的节假日安全保护。今年春节,小夏决定对社区的“空巢家庭”重点保护。一周前,他通过邓府山和四五村两个社区主任通知居民,春节期间凡离开南京三天以上、住宅无人看守的居民,可自愿到社区办公室或直接打他的电话进行登记。他将对“空巢家庭”予以造册登记,标明方位,并按照地理位置划分出重点保护的巡防区,由他和社区干部、保安组成专职守夜巡逻小分队,全天候对外出家庭的周边情况进行巡查,增加巡逻密度,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居民:出行为啥要登记

  对于小夏的良苦用心不少市民还是不太理解,记者在四五村社区采访了几位居民。居民周大爷表示,自己春节期间将去上海和儿子团圆,可对于是否登记他还是没有考虑好,毕竟出行是自己的私事,为啥要告诉外人呢。“本来人家不知道,你一登记人家全知道,这更不安全了!”一旁的李女士帮腔道。在某中学工作的吴老师则表示,出行是一件非常隐私的事情,民警进行登记有侵犯隐私之嫌。

  律师:登记不侵犯隐私

  出行登记不存在侵犯隐私权。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王思涛律师解释说,出行确实是自己的私事,民警对出行进行登记这并不意味着就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按照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把公民的隐私披露出去的行为才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而此次民警实施的是自愿登记,这也意味着前来登记的市民是自愿将出行信息告知民警,这是双方相互信任的一种体现。王律师说,市民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反映出公民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本报记者 孙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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