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首届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受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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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09:14 新华网 |
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评选活动颁奖晚会在内蒙古电视台600平米演播厅举行。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岳福洪、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瑞清、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邬宝恒等领导出席并向获奖单位颁奖。 此次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政府法制办、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举办,采取公众投票参与评选的办法进行。全区有429家行政执法单位参评,共收到选票50多万张。经过评选,自治区交通厅等257家单位被评为“人民满意行政执法单位”;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等60家单位获得“人民满意行政执法标兵”;自治区法律咨询中心等7家单位获最佳组织奖。(文/咏梅)(来源:内蒙古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