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实现市级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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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0:27 千华网-鞍山日报 |
鞍山日报消息 (见习记者 全鑫 记者程云鹤)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的四城区、三县(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纳入市级统筹。 据了解,市级统筹包括鞍山辖区内(不含参加省级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各类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及具有鞍山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市财政部门是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企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市社会保险局负责全市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并对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业务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市地税部门负责全市企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后,取消了各县(市)区财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各县(市)区征收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直接缴入市财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市财政部门根据市社会保险局提出的支出计划,经审核后统一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经市人民银行国库统一上缴省财政专户。 同时,各县(市)、区财政每年应承担的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根据2003年各级财政部门实际补助数额和省下达的财政补助资金责任目标,并参照前三年各级财政实际补助水平确定,以后每年按一定比例递增,统一上缴市财政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实行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将进一步减轻县(市)区负担,提高统筹级次,增加保障能力,为省级统筹奠定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