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0:37 新华网 |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31日电从召开的自治区2005年度招生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最大限度增加招生透明度,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阳光招生”工程的内容包括:实行招生信息社会公示制度,即公示高校招生章程和规则、公示所有享受特殊政策招生的相关信息,公示所有考生录取结果;严格审查享受照顾性政策的考生资格、相关信息要集中公示;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继续执行不补录政策,即各类招生录取工作正式结束后,一律不再办理任何形式的补录事项,为维护正式录取后我区新生全国电子统一注册的权威性,坚决制止高校招生“先上车、后买票”等违规招录现象。 今年我区将严格机动计划招生,执行的机动招生计划要严格控制分数线,杜绝一切形式的“点招”和规定外的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招生中介”和利用机动招生计划,向考生、家长欺诈、敛财等非法活动。(完)(周生斌编辑) (来源:新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