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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以色相“钓鱼”男的伺机劫人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1:14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陈玲通讯员吴珊榕)女的以色相“钓鱼”,男的伺机“收网”。昨日,江岸区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决余某和熊某各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

  42岁的余某没有工作。她和牌友熊某商量赚钱,想出个“不吃亏又来钱”的法子。去年9月27日晚上9时许,余某独自在黄浦路立交桥下转悠,碰上了从黄陂来汉的沈某。余某暗示可进行“特殊服务”,沈某心领神会,跟着她来到租住屋。

  半小时后,在屋外守候的熊某冲进屋内,将正准备有不轨行为的沈某逮个正着。“你敢欺负我老婆,拿钱来。”沈某吓呆了,眼睁睁被抢劫90元。他仓皇逃出屋子,随后报警。

  “初战告捷”,余某和熊某很快又盯上一人,正准备再行抢劫时,被赶来的警察抓获。(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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