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去年严查职务犯罪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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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1:30 红网-三湘都市报 | ||||||||
报1月30日讯(记者 杨小娴实习生冯紫剑) 今天上午,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04年,省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查办了一批危害大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4亿元。据了解,该院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19件1538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1047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21件540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204人。
查处职务犯罪不手软 “把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立案侦查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07人,比上年上升7%,内有厅级干部8人。”何素斌谈到,比较典型的案件有: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受贿案,娄底市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罗子光受贿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达志受贿案,省进出口总公司原副总经理刘金宝贪污案,长岭炼油化工总厂原副厂长鲍乃钊贪污受贿案,省民政厅原助理巡视员朱海棠等人滥用职权、受贿系列案等。 侦查贪污挪用挽损失 另外,该院立案侦查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651件,占立案总数的53.4%。“内有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69件,占立案总数的5.7%。”何素斌举例说,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挪用公款1.2亿元,通过珠海某地下钱庄兑换成港币到澳门赌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8000万元。在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郴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抓获李树彪等人,立串案15件21人,捣毁了地下钱庄,挽回经济损失4000万元。 查办失职渎职正风气 同时,该院还努力查办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此类涉嫌犯罪人员479人。如省高院执行局原副局长王旷等人受贿系列案,安化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胡亚琛环境监管失职致使85名师生集体中毒案等。同时,还依法查办了因严重渎职导致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渎职犯罪案件200件241人。宜章县梅田镇罗卜远煤矿发生瓦斯泄漏造成10人死亡1人重伤的特大事故,该镇安监员黄新云因玩忽职守被立案查处。 打击黑恶诈骗严监督 “各级检察机关把暴力恐怖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以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何素斌介绍说,全省去年共批捕上述各类犯罪嫌疑人16227人,并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挂牌督办,坚持推行办案期限预警机制。同时,从去年10月1日起,该院全面启动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目前已选任人民监督员1100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