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元钱就买台电视,原来是贼情侣在销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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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1:35 新文化报 |
本报讯 (记者 陆续 夏秋楠 通讯员武升)2004年1月29日18时30分,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兴业街派出所杨警长带领民警在辖区内巡逻,当他们来到西天光路附近时,突然发现一老人用自行车驮着一台电视。“哪儿有晚上驮电视机的?”民警马上拦住老人进行盘问,没想到,老人的话竟然牵出了一对准夫妻疯狂偷盗案件。 “这电视是我在附近花65元钱刚买的。”老人惊恐地说。从老人的言语中,民警察觉到另有隐情,便来到老人买电视的居民家,屋里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还有很多来源不明的物品,民警遂将他们带回派出所。 原来,屋内的多数东西都是他们二人偷来的。今年22岁的沈某和21岁的杨某以前在长春市某宾馆打工,时间长了,二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04年4月份,他们离开宾馆,在西天光路附近租了一间平房,因为没有生活来源,两人想到了偷。于是,他们准备了大量作案工具,开始在租房处附近作案,几个月时间,他们共作案30余起,卖完赃物所得的赃款除了给杨某的家人汇回去以外,都被二人给挥霍了,警方初步估算,两人盗窃的物品价值超过4000元。 目前,沈某已经被刑拘,杨某也将受到治安处罚。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