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政府拖欠工程款年内要基本偿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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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17:36 新华网 |
昨天上午,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宁参加全国建设系统党风廉正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会议上强调,全国各地必须在今年四月底前完成地方性房屋拆迁法规、规章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同时年内要基本偿清政府投资项目所拖欠的工程款,并防止产生新的拖欠。 安置方案未落实严禁拆迁 刘志峰在会议上介绍说,去年全国有效控制了城镇房屋拆迁规模,2004年全年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比2003年下降了43%,初步规范了拆迁行为。不过刘志峰也指出,一些地区片面追求建设速度,忽视了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压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滥用强制手段,损害了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因此今年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凡安置资金不到位、安置方案不落实、被拆迁人没有得到依法合理安置的项目,一律不能拆迁。 酝酿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国已经偿还农民工工资332.7亿元,偿付比例达到2003年底之前历年累计拖欠总额的98.87%,同时还制定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则要基本偿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继续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社会项目的清欠。对于农民工工资,刘志峰提出要探索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旨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工、损害农民工权益等行为。 多项法规完善房地产市场 刘志峰在会议上说,去年全国对房地产估价市场进行了清理整顿,北京等地还因此暂停了部分违规中介机构的资质。今年将从交易环节入手,酝酿制定房地产经纪管理规定,同时还要修订《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完善房地产中介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在维修管理方面,将会尽快出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防止贪污和挪用维修资金现象的发生。(马祚波)(来源: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