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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幼儿园不该“拨款”(你谈我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1:39 人民网-华南新闻

  柏墉

  据报道,在今年某省人大会议上,代表在审议财政预算时,纷纷对机关幼儿园拨款问题发表议论,认为此举不妥。据悉,去年某省的一家省级幼儿园获得年度拨款1470余万元,而今年据说政府对该幼儿园的拨款增加到1500万元。

  坦率地说,在看到这则新闻之前,并不是很了解机关幼儿园的运作及经费来源等等问题,只是注意到机关幼儿园一般都设施完备、条件优越,许多家长都千方百计地要把孩子送进去,哪怕花个三五万也在所不惜。却哪里知道,那些机关幼儿园漂亮的大楼,精美的玩具,原来都是由公共财政来支撑的,于是心理很不平衡,为什么老百姓的孩子们就没有资格享受这一切呢?作为纳税人,难道连政府机关“孩子们”的教育问题也要承担吗?

  所谓机关幼儿园,显然不是为普通百姓的儿女而建的。能进入这样的幼儿园接受教育,当然首先得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子女。如果说幼儿园不同于中小学,不是义务教育,那么,它就没有理由随着政府机关吃财政饭。眼下,绝大多数的普通幼儿园乃至民办幼儿园,已经在市场中“拼搏”了好多年,而政府机关幼儿园却仍然能够心安理得地享受上千万元的财政拨款,甚至堂而皇之地把拨款报告交到人大会议上去讨论,这不仅不公平,更明显地与改革开放的潮流背道而驰了。

  机关幼儿园的特权,来源于政府的特权。政府享有某种“特权”是正常的,比如公务员的退休养老诸问题,但关键在于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形成了法规条文。退一步看,如果政府在预算成本开支时,将工作人员子女的利益也考虑进去,那么,这种“福利”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比如列入公务员可以享受的福利系列,用法规将其制度化,使社会能够坦然接受。然而,眼前的情况却是政府机关仅仅因为延用过去的拨款惯例,就依然将拨款计划提交每年的人大会议,这实在让人看不懂。其实,一些机关幼儿园除了招收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子女入读外,所谓“议价生”、“特招生”照样能够入读,这与社会上其他依靠市场运作的幼儿园没有什么区别,从这个角度论,公共财政岂不成了机关幼儿园牟利的成本了,老百姓能没有意见吗?

  一些人大代表在“热议”时说得好:“机关后勤服务应该社会化,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共财政的负担。机关幼儿园不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用大量财政资金使少数人受益,不合理。”

  《华南新闻》 (2005年02月01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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