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楼竞楼上堵下水楼下关上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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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1:43 新晚报 |
律师:私自关闭供水阀门违法 本报讯(记者彭庆凯)家住哈市道里区大安街50号1单元的12户居民已经10天没有水喝了,赶上春节前,家家户户都处在用水高峰,居民们叫苦不迭,上厕所后没水冲,每家的座便都紧紧地扣着盖子。 据了解,该单元的下水管道经常被堵塞,常年没人居住的202室杨先生家因此经常被淹,家中地板、墙壁造成了一定损失,杨先生便将位于自家的该单元供水阀门关闭,致使整个单元都没水吃。 据居民讲,与杨先生家共用一个下水管道的只有楼上3户居民,其他居民用的是另外的下水管道,杨先生把上水阀门关闭后,侵犯了整个单元居民的合法权益。杨先生称:“我可以打开供水阀门,但是楼上居民根本不讲公共道德,都淹了我家五六次了,给我造成的损失也没有人赔偿,物业也不管,所以我只能先暂时关掉供水阀门。” 居民还反映:“以前类似这样的纠纷发生过好多次,居民凭借自己的力量根本协调不了,物业和房管部门也解决不了问题,现在都停水10天了,眼看就要过春节了,我们这几十口人还在这挺着呢!” 律师认为,杨先生的损失应该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去索取赔偿。比如,住户是否对房屋的相关责任购买了保险,或者向造成下水堵塞的住户提出赔偿。如果堵塞责任不清,应由楼上3户与自家共用一个下水管道的居民共同赔偿;杨先生私自关闭单元的供水阀门,违反了民法中“相邻关系”的规定,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杨先生应该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如不履行,受害人有权向其要求相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