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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女儿觉得是被遗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2:21 新闻晨报

  晨报对话贺绍强

  要带女儿回国“寻根”

  记者:2月16日,你觉得你们赢的可能性有多大?

  贺绍强:官司打赢的希望有80%吧。

  记者:如果官司打赢了,你们会继续留在美国还是回国?

  贺绍强:回国!我和妻子之前就已经决定,只要我们家庭团聚,孩子回来了,我们就一起回国。我们要带女儿回国“寻根”。不过先会让贺梅在美国和我们生活几个月,相互适应一下。

  记者:寻根?

  贺绍强:最后一次见到贺梅时,她的头发被染成了金黄色,还穿了耳洞。贝克夫妇是想消除她身上中国文化的痕迹。任何一个人,都有寻根意识,现在他们把这种关系斩得一干二净,这是非常残忍的。我不想让她失去中国文化。我希望贺梅能从小接触两种文化,接受双语教育,就像她的弟弟妹妹一样。我们还有一个4岁多的儿子和一个2岁多的女儿,他们从小就接触中、美两种文化。

  “我在为一个家庭的完整而奋斗”

  记者:如果最后法庭还是维持原判呢?

  贺绍强:继续上诉!我们会一直上诉,直到把女儿带回自己身边。

  记者:你们已经打了近4年的官司,无论从精力上还是经济上都付出了很多。

  贺绍强:值得!我不是在破坏一个家庭,而是在为一个家庭的完整而奋斗。如果我放弃,我就不是一个勇敢的、能够承担责任的父亲,总有一天我会后悔的。而且你要知道,我们现在被剥夺的不仅是作为父母的监护权,还有父母权!(提高声调)父母权被剥夺,意味着我和我妻子,还有我们的其他小孩,以后永远都跟贺梅没有任何关系,也不能再跟她有任何联系。当时听到宣判之后,我们夫妻在法庭上抱头痛哭。我们不吸毒、没有精神病、也没有故意抛弃孩子,他们凭什么剥夺我们做父母的权利?

  记者:但是贝克夫妇说是你们抛弃了贺梅,因为你们有4个月没有与贺梅接触,也没有提供金钱上的资助,根据田纳西州的法律,这已经构成遗弃罪。

  贺绍强(激动):如果我们要抛弃小孩,为什么还要每个星期去探视呢?2001年1月28日,我们去探视贺梅时,被贝克家叫来的警察驱赶,当时警察告诉我们“既然他们不欢迎你们,你们以后就不要再来了!”当时因为我和妻子在美国的合法居留身份出现了问题,害怕被警察逮捕,所以一直没敢去探望。但是在那年的4月9日,我们就已经向法庭要求要回贺梅。

  “我不希望女儿觉得自己是被遗弃的”

  记者:有没有想过就让女儿留在贝克家?贝克夫妇好像很疼贺梅,家庭条件比你们好。

  贺绍强:贝克夫妇对贺梅的爱是自私的,他们一直怕贺梅对我们产生感情,为此一直告诉贺梅,她是被亲生父母抛弃的!你想,一个孩子从小被这样教育,会给她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啊!贝克夫妇还经常带贺梅参加中国孤儿的聚会,这些聚会上的小朋友都是美国家庭从中国孤儿院收养的小孩,我不想让我的女儿觉得自己和他们一样,是被父母遗弃的孩子,低人一等。贺梅在贝克家成长没好处!

  记者:你的女儿已经6岁了,4年多的时间里你们只见过2次面,最近1次也是1年多以前的事了,你觉得她能够接受从一个家庭忽然到另一个家庭的生活吗?

  贺绍强:我们会给她适应的时间。而且我们也不会一下子告诉她“事实真相”,不会告诉她她的养父养母是怎么对待她亲生父母的,我们会告诉她,“贺梅,你是一个幸运的孩子,那么多人疼你、爱你!都想做你的爸爸、妈妈!”我想,这样对她的成长更有利。

  记者:但是,无论怎么样,你们对她来说,还是相当陌生的。

  贺绍强:1年多前,她就能认出我们,所以我个人相信,贺梅还会记得我们。这几年,我们一直生活在噩梦中,我们担心贺梅会错误地以为我们抛弃了她,那对她是极大的伤害。让她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没有抛弃她,而是非常非常地爱她,这是我的责任。

  作者:晨报记者徐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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