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工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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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2:26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泰井高速公路作为我省在建高速公路“天字第一号”工程,由于施工条件复杂,工期紧,任务重,为如期实现总体目标,各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雇请了部分民工。泰井高速公路项目办为抓好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把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制度化管理,使民工安心工作,全线未因民工工资支付不到位而发生上访的事情。据了解,泰井高速自开工以来,项目办共解决拖欠民工工资50余万元,得到民工的赞扬。 泰井高速公路项目办一成立,便设立了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且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并根据有关规定,与民工签订符合法律的有效合同,造好民工花名册,按月或按合同规定支付民工工资,民工花名册与每月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抄报项目办政监处、财务处。如施工单位资金周转确有困难,短时间内无法支付民工工资,要向民工解释清楚,做出书面承诺,取得民工信任与谅解。如施工单位故意拖欠民工工资的,项目办积极派员协调、解决。如下窑背大桥的部分民工反映B4-3标段拖欠工资一事,项目办政监处与工程处有关人员立即赶到实地核查,在核算工程量清单后,责成施工单位将24.59万元工资直接支付给民工。 为进一步确保民工能按时领到工资,去年6月,项目办又与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了民工工资支付责任书,并把支付民工工资作为各施工单位月度劳动竞赛检查评比和阶段目标考核内容,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取消当月劳动竞赛评先资格,全线通报限期整改并视其欠款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同一个施工单位再次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取消其本阶段目标考评评选资格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通报,如影响社会稳定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参与我省其他高速公路资格预审资格。 泰井高速公路路基标施工单位陆续撤点离场后,项目办不但要求各施工单位及时支付民工工资,还要求他们修复因施工损坏的村道、乡道,责成征迁办及时与各县征迁办联系,认真统计施工单位所欠当地民工工资数额及被破坏修复的村道乡道以及排灌设施等,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陈玉龙)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