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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策不能只看“上百亿元收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5:18 中国青年报

  “取消电话月租费”的代表提案和“取消利息税”的建议,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近日,相应的主管部门分别作出回应。信息产业部称已经“有了一个意见”,要在告知提案人后再向社会公布(1月28日《东方早报》);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官员则称“从没听到过可能取消利息税的言论”(1月28日《国际金融报》)。

  专家对上述提案和建议处理结果的分析,表现出惊人的一致。他们认为,不管是电话月租费,还是利息税,每年都有上百亿元的收入,有关部门怎么会取消?

  电话月租费和利息税,都与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应该说,无论从民意看,还是从发展趋势看,将其取消都是迟早的事情。至于提案和建议能否立竿见影,恐怕连提议者本人也不敢奢望。但专家们不约而同地把两项费税不能取消的原因归结为“上百亿元收入”,显然不能令人信服。难道政府决策仅仅为了“上百亿元收入”?难道“上百亿元收入”是有关部门拒绝取消税费的惟一依据?

  诚然,政府决策不能不考虑决策对经济的影响,不能不考虑决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政府决策就是经济博弈,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但同时也应当承认,影响政府决策的因素,决不是只有经济收益一个方面。一个民主政府的职能涉及国家和社会各个方面,既有政治的,也有经济的和社会文化的。政府在决策时不仅要考虑经济因素,还要考虑政治因素、社会因素和文化因素等。如果政府决策仅仅盯在经济收益上,就会忽视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甚至阻碍经济发展。因此,政府决策不能只看到“上百亿元收入”,更不能“见钱眼开”。

  事实上,我国已经树立起科学发展观,在国家的立法和各项决策中,正在努力贯彻以人为本、协调发展的执政理念,以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从实质讲,科学发展观的树立与和谐社会目标的确立,否定了政府决策中“见钱眼开”、“一切向钱看”的思维模式。单纯以经济利益决定政策取舍的做法,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与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相悖。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中央已经为各部门作出榜样。去年,国务院作出5年内逐步取消农业税的重大决策,就是典型一例。试想,取消全国的农业税,国家失去的收入何止上百亿元?

  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尚没有摆正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一些部门决策、地方决策,更多考虑了经济收益因素,基本上属于“见钱眼开型”决策。如一些地方不顾公众强烈反对,执意提高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等。这样的决策虽然给当地带来可观经济收益,却损害了社会公平和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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