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则》确立新管理模式市、区主管部门、街道办三级共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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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5:5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 】据介绍,《导则》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建立起了一种新的市、区主管部门、街道办“三级管理”的模式。 为了改善我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管理,维护社区安定和社会稳定,《导则》根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三级管理”模式: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的具体管理工作;区主管部门负责业务的指导与监督;市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策法规和行业监管。同时确定了联席会议制度,区主管部门、基层组织、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企业、开发建设单位定期碰头,商议解决社区管理中的问题,从而给“三级管理”模式的施行以制度上的保障。 《导则》还明确提出,实行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有机结合,将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列为社区建设和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标准。 作者: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