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抢注“人造美女”商标 用于内衣等服装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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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22 新华网 |
人造美女大赛、人造美女多方论坛、人造美女家庭纠纷、人造美女工程、人造美女资格案……“人造美女”成为2004年的“流行语”之一。让人颇感意外的是,率先注册“人造美女”商标的却并不是创造人造美女概念的美容机构等。记者昨天获悉,婷美集团保健科技有限公司抢先一步,在服装类申请注册了“人造美女”商标右图,并被国家商标局顺利受理。 婷美商标用于内衣商品 婷美集团副总经理詹德东介绍说,按照我国根据《国际商标类似商品尼斯分类》确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他们在第25大类申请注册了“人造美女”商标,主要用于内衣、紧身衣裤、服装等商品。该公司的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材料显示,2005年1月26日申报、指定用于第25大类的“人造美女”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被受理。另外,“人造美女”牌子的婷美媚体内衣也将在近日上市。 倪虹洁形象与整容无关 在商标图样上,“人造美女”商标由两部分构成,左边是红底反白的人造美女四个字,右边是婷美的形象代言人——倪虹洁。前几年,倪虹洁曾因为总在广告片中戴丝巾被传言为“人妖”,为维护品牌形象,婷美组织辟谣做了大量工作解释。眼下倪虹洁的肖像和人造美女几个字又联系在一起,不禁让人猜测倪虹洁是不是做过整容手术。詹德东承认该商标中采用的确实是倪虹洁的肖像,但与手术整容没有任何联系,主要是便于消费者识别。 光想得利是商标概念薄弱 北京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主任马翔律师认为,众多医疗机构、选美组织挖空心思打造出人造美女这个概念,却没有一家采用法律手段加以保护,这直接反映出这些公司商标概念的淡薄。既然每一个流行语的背后是深厚商业资本的蔓延和发展,每一个流行语意味着巨大的商业价值,那光见利益不保护的做法,只能用没知识产权意识来解释了。(记者朱烁)(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