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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碱泡发出蹄筋鞭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7:57 齐鲁晚报

  本报1月31日讯(记者桑海波实习生徐冰通讯员孙志云程令柱)在肮脏的生产车间里,经营者擅自用火碱、磷酸钠“泡制”出蹄筋和鞭花。昨日,工商执法人员在省城104国道附近一农家院内查处了这家制售劣质水发产品的窝点,并当场将其取缔。

  春节将至,省城工商部门加大了对节日市场的检查力度。昨日,市中工商分局党家庄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在104国道附近的一处农家院内,有非法经营者大肆制售劣质水发货。工商执法人员立刻赶往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在一个近200平方米的加工车间里,摆放着20多口污迹斑斑的水缸,里面浸泡着猪蹄筋、鞭花等水发货,一股股呛鼻的臭气迎面扑来,水缸前堆放着一些生活垃圾,离水缸不远处就是工人睡觉的床铺,生产环境十分恶劣。

  工商人员调查了解到,从去年7月份起,该加工点老板徐某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雇用了3名工人,用火碱、磷酸钠“泡制”蹄筋、鞭花等水发产品,然后以每公斤4—6元的价格销往省城各酒店,有时日销量甚至能达到1吨。经查证,该窝点属无证经营,工商人员当场将其取缔,并将对当事人做进一步处理。

  记者了解到,火碱是强碱,加入食物中会导致甲醛含量超标,一些不法商贩使用火碱加工水发产品,用量上没有严格标准,往往造成大剂量使用,消费者使用后对身体危害极大,我国早已严禁使用火碱、双氧水泡发水产品。工商人员就此提醒消费者,购买水发产品一定要到正规市场和超市,选购时不能只看产品的色泽,更要警惕那些散发出刺激性气味的水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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