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外资项目审核改革地方获得更大审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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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8:57 新华网 |
记者27日从山西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促进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改善外商投资结构,山西省将授予各市和省级开发区5000万美元鼓励和允许类项目核准权,县(区)500万美元以下项目核准权,太原市1亿美元以下项目核准权。 一是减少环节、下放核准权限。山西省将授权各市和省级开发区5000万美元鼓励和允许类项目核准权,县(区)500万美元以下核准权,太原市1亿美元以下核准权。二是严格项目受理程序和时限制。各级核准机关需直接受理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通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核准时间不得超过20天。三是完善项目信息采集系统。(完)(王癤坤)网络编辑:黄运增(来源:太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