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汽车商标被大量抢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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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9:05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据新华社济南消息,记者昨天从山东白兔商标代理有限公司获悉,北京市的两位自然人李某和陈某日前已将国内一些著名汽车品牌的商标抢注在润滑油、除尘剂等商品上。这意味着,如果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这些汽车厂家如做品牌延伸,开发相关产品,就必须花巨资从别人手中购买本属于自己的商标。 记者在山东白兔商标代理公司看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05年1月28日核准的第961期商标初审公告。其中,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李某将“帕拉丁”“高尔”“海狮金杯”“菲亚特”“切诺基”“奥拓”“菱帅”“风云”“威姿”“依维柯”“飞度”“新自由人”注册为第四类(使用商品为润滑油等)商标;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陈某也将“悍马”“起亚”“柳汽”“江淮”“盖瑞特”“佳奔”“碧莲”“奇骏”注册为第四类商标。 商标注册在2002年便已对自然人放开。这使得不少精明人士瞄准注册商标进行行业性投资,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职业注标人”的产生。不过,这种搭便车的行为未必会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