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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汇票“解冻”难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9:2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孔华)一张票额为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被划拨、冻结两年多,在省高院明文作出裁定的情况下,当事人至今仍领不到票款。

  2002年10月21日,浙江丰隆液压元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丰隆),经“背书转让”获得一张票额为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但当他们去银行要求付款时,却被银行告之该汇票已被桐城市人民法院冻结并划拨。

  原来这张汇票的原始出票人与受票人发生了经济纠纷,原始出票人向桐城市法院起诉要求受票人归还60万元欠款。为保证这60万元欠款到位,原始出票人向桐城市法院申请冻结该公司出据给受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而在此时,其中一张3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几经背书转让到了浙江丰隆名下。当浙江丰隆前往银行要求支付票面金额时,才知道桐城法院已冻结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为此,浙江丰隆将汇票原始出具单位及银行告上法院,该案在合肥两级法院审理后,又向省高院申诉。2004年9月14日,省高院作出裁定:桐城市法院冻结并宣布该张汇票划拨后即日作废,无法律依据,遂裁定撤销桐城法院的划拨汇票裁定。

  到此,浙江丰隆应该可以到银行取得30万元汇票款了,但至今这30万元仍在法院“冻结”中。

  记者联系上了审理并负责执行此案的桐城市法院法官江京红,江法官告诉记者,“我们已经将生效的省高院裁定送达给了双方”。但记者问浙江丰隆为何仍取不回30万元票款时,江法官说:“那他们要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记者问,要通过何种途径时,江法官挂断了电话。

  记者就此采访了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律师汪观利,汪律师说,只要桐城市法院严格执行省高院的裁定,向银行撤回原先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浙江丰隆就能依法向银行申请付款。浙江丰隆到底什么时候能兑现手中的30万元承兑汇票?本报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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