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青苗费补偿标准 武汉今起实施一批新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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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09:41 新华网 |
中心城区征地青苗费补偿提高,不合格商品要强制召回……今起,一批新法规正式实施。 青苗费补偿有新标准 2月1日,武汉市将提高中心城区征用土地中青苗费等补偿标准。蔬菜、茶、桑、竹类,棉、粮、油类等补偿标准均有提高,其中茄果类补偿最高每亩1000元。有关人士表示,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会更好地保护市民利益。 住房公积金监管加严 湖北省政府出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2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不合格商品强制召回 由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规定:2月1日起,凡经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被监测人应立即停止销售;对已经销售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退换商品;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及时召回。 新车注册登记免检 公安部和国家发改委决定,从2月1日起将对967个车型实行新车注册登记免检,凡标有“新车免检”的车辆均不用再进行安全性能检测。但对于出厂日期满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或者注册登记前因事故损坏的免检车辆,仍应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完)(见习记者彭永斌周志慧)(责任编辑:祝斌)(来源:武汉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