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岂能一罚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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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0:1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本报讯(记者孔华)记者从合肥市检察院了解到,仅2004年,该院立案监督6起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移交而未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以下是其中两起典型案件。 今年30多岁的浙江温岭人章某某是省城各大商场的知名供货商。章独家代理销售的羊毛衫价格昂贵,挂价少则四五百元,高达上千元。当行政执法机关接到举报将章某某的羊毛衫采样化验时,章某某再也掩饰不了以次充好、假冒香港厂家名称销售羊毛衫的事实。行政执法机关没收了章某某的羊毛衫,处以27万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45000元。但严重坑害消费者的章某某交完罚款后,又开始了他新的生意。合肥市检察院发现后,当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合肥市检察院接群众举报: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安徽某饮食服务公司从广东、厦门等地购进大量走私彩色感光材料等货物,金额达..5亿元。该公司不仅非法购买走私材料,还设立“账外账”,采取“体外循环”在多家银行开户,偷逃国家税款6100万元,其中增值税280万元。举报人将此案层层举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引起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我省有关部门对该公司所逃的增值税予以追缴,令其补交税款并处所偷漏税款的一倍罚款计561万元。合肥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初步了解案情后,认为该单位已构成单位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遂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侦查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