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关于“三农”的“一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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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0:28 河北日报 |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三农”问题的7个“一号文件”,积极推动了农村改革和发展,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和粮食增产,使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改革进行了总结,并对当年和此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了具体部署。文件突破了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 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颁布。这个文件从理论上说明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第三个“一号文件”。强调要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延长土地承包期。为鼓励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资,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生产周期长的和开发性的项目,承包期应当更长一些。 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即第四个“一号文件”。取消了30年来农副产品统购派购的制度,对粮、棉等少数重要产品采取国家计划合同收购的新政策。国家还将农业税由实物税改为现金税。 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即第五个“一号文件”。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并强调进一步摆正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近年来,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200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下发,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六个“一号文件”。 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第七个“一号文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