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一建行行长违规放贷3793万判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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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0:5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据新华社电 原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芳村支行行长张森淼等人,在明知虚假按揭、业主收入有问题的情况下,违法放贷人民币3793余万元,给国家造成1753余万元损失不能追回。广州市芳村区人民法院1月31日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张森淼6年有期徒刑。 1998年1月间,陈永隆以广海公司的名义向芳村支行提出办理广海花园两栋住宅按揭贷款业务,并组织了胡楚城等12人,以每人购买广海花园3套住宅的名义,在根本无法缴清按揭首期款的情况下,前往芳村支行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张森淼授意被告人黄健龙,指使工作人员违规操作,非法出具了12本只有存款记录而故意不打印取款记录的活期购房储蓄账户存折,造成各购房账户上有虚假金额的假象。之后,陈永隆即持上述首期款存折以上述12人购买广海花园36套住宅的名义向芳村支行申请按揭贷款,二级审核人被告人陈炎斌和三级审核人被告人张森淼在明知虚假按揭、业主收入有问题的情况下,违反法律法规审批同意发放贷款人民币1032余万元。其后陈永隆又3次以同样手法向芳村支行取得按揭贷款。(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