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审结一起偷越国境案 案犯造假骗签证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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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4:0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2月1日电据新闻晚报报道,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审判处陶友辉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经其介绍偷越国境的陈檀则因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2年下半年至2004年6月间,陶友辉单独或伙同他人在上海市物色了偷渡人员陈檀、孙某、王某等人,通过提供虚假的美国公司邀请函及申请签证所需的达通公司、康德莱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书等虚假材料,骗取出境签证。 他们伪造了偷渡人员的身份、安排陈檀为公司的总经理,王某等人则分别为公司的财务总监和行政助理。其间,为使上述人员顺利获取签证,陶友辉还对他们进行“培训”,帮助他们熟悉由其提供的虚假材料,辅导他们如何应对签证官员的提问及应当注意的事项等,安排出境的具体时间、地点并购买机票。(丁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