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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孩子费用全报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16:58 北京晚报

  昨天下午,关于《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市政府第154号令正式对外公布。“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企业女职工生孩子可不花一分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面对媒体郑重做出这一“承诺”。企业要为职工上生育险

  根据《生育保险规定》,企业需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8%为全体在职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享受公费医疗人员不属于生育保险范围,生育医疗费用仍按原政策由公费医疗经费支付。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社会上有些企业因为担心多担负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在选择职员时思想上存在偏差,致使部分女职工就业相对困难。生育险的实施将改变这种状况,一个企业无论男女都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不包括退休职工。

  王德修分析说,实施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会对女职工就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解决了目前存在的不同单位由于男女职工人数不同,负担生育费用不均衡的问题。

  两大人群不在保险范围

  根据《生育保险规定》,纳入该保险范围的人群包括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也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户口的职工。其中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指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来京务工人员、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这两大类人群尚不纳入保险范围内。对此,王德修表示,来京务工人员当前亟须解决大病和工伤两方面的参保难题。职工生育保险作为北京新增的一项社会保险,将是一个逐步到位、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先从企业入手,经过几年再慢慢辐射到全体社会。

  据了解,2005年的“生育险”保障目标为200万,北京目前在职企业职工不超过300万,初步估计有110万育龄女职工。

  生育保险包括三大块

  “如无特殊诊疗要求,夫妇俩就可以不花一分钱把宝宝抱回家。”王德修用一句话点明生育保险规定的好处。

  据了解,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其中,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规定,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据了解,如果企业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额或者参保职工人数的,将被处以瞒报工资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企业不会增加负担

  “企业职工生育险的出台,不会为企业增加新的负担”,王德修表示,该规定所执行企业支付标准与现行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相一致。在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出台之前,职工生育的相关费用应按照国务院和北京市相关法规由企业支付。

  王德修说,此前企业职工生育相关费用缺乏统一监管,生育保险规定的出台可规范医院在生育方面的诊疗行为和费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样,企业职工生育费用将从上千元降至最低限度。

  实施细则7月1日前全部出台

  王德修告诉记者,由于北京的特殊性和人员的复杂性,“生育险”的出台迟于许多省市,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进一步完善。7月1日之前将会陆续出台包括保险金申请、报销、住院手续凭证、结算以及单位如何缴费等更为具体的细则。

  今年北京市将以来京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非公企业以及事业单位为重点,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72万人、520万人、311万人、279万人和200万人。“生育险”的即将实施,意味着北京市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险种在内的社会保险体系初步建成。

  新闻链接

  本市扩大工伤险参保范围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本月发布的《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的通知》,在国家尚未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工伤认定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这意味着,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均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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