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对慢性疾病医疗费补助资格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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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8:43 水母网 |
本报讯 (记者 于超通讯员冯启龙)记者从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获悉,从今年1月起,我市开始对市直和环翠区患有51种补助病种疾病的参保职工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参保职工持处方本和备案表可选择一处定点医院或指定的门诊慢性病药店购药 据了解,凡患有补助病种疾病的参保职工,须到综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符合诊断条件的,由医师填写《威海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疾病补助备案表》,连同本人病历和检查结果,由用人单位负责统一报市或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对需重新进行检查的病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检查,检查费由申报人自理,由专家组根据检查结果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给《威海市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疾病专用处方本》。 为方便慢性病患者购药,在原来设有定点医院的基础上,我市设立了试点药店,参保职工持处方本和备案表,可选择一处定点医院或指定的门诊慢性病药店购药。定点零售药店须保证慢性病患者门诊、购药等医疗消费的数据上传及时、准确、规范。每月要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每位门诊慢性病患者的费用明细清单,严格按照病种适应症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所提供药品价格须低于全市同品种药品平均零售价格。同时,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应为享受补助的参保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据悉,医保经办机构将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行网上实时监控,并对门诊慢性病患者的档案进行抽查或检查,确保门诊慢性病医疗费补助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林天波(来源:威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