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不合法公民可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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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8:47 南方日报 |
文件不合法公民可审议 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昨起实施 本报讯(记者/徐林 实习生/李慧颖通讯员/符信)自昨日起,《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了“红头文件”的出台条件、发布主体等。为配合该《规定》出台,昨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省直行政机关贯彻实施《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工作会议,副省长谢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可以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审查建议,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和答复。目前,我省相关文件的清查工作正在进行,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撤消或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