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 北京开始规范商家七种促销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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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8:48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二月一日电(赵琪)北京今天开始对打折让利、购物返券、价外馈赠、有奖销售、限时购物、降价销售、积分返利等七种商业促销行为进行了规范。 这个由北京市商务局会同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工商局研究制定的《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试行)》今天开始执行。北京各商场从今天起在使用返券促销时,将不得限制使用返券选购同一品牌的商品;消费者使用返券期限自购买商品之后应不少于七个营业日,以确保消费者有足够的选择权。 《规范》同时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进行购物返券活动。凡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的,不得标称“全场”范围的促销活动。不得以最终解释权拒绝消费者的咨询或做出任意解释。已向公众明示的促销规则、时间、范围等内容,不得在活动期间随意变更或终止。 《规范》还规定经营者采取促销方式销售商品或馈赠的物品,均应保证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以往容易引起消费者抢购风潮的限时促销不允许少于三个营业日,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不得参加限时促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