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何时不再成为中国高科技企业的“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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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8:54 新华网 |
新华网贵州频道(记者徐波)“拥有高科技就拥有21世纪”,当我们正兴奋于找到落后国家后发优势法宝的时候,正处于快速成长阶段的中国高科技企业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围追堵截”。 从台积电起诉中芯国际,到震惊业界的思科起诉华为案,再到被寄予厚望的贵州微硬盘遭到日立起诉,跨国巨头们设下的种种“知识产权陷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震动。人们在为中国企业的国际声誉担忧的同时,也在追问中国企业何时不再落入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陷阱”?“起诉证明我们的存在” “起诉证明我们的存在。”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世华)总裁朱宝麒这样评价日立的起诉。2004年12月28日,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以下简称日立)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区法院对汇通世华及其子公司等提出起诉,要求汇通世华赔偿其经济损失,并要求法院下达禁令,永久禁止该公司在美国生产、使用、进口、销售和转售涉嫌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业内人士指出,与日立比起来,汇通世华小得可怜。日立为了独霸市场,不仅斥资20多亿美元购买了IBM的微硬盘技术,还投入5亿多美元在深圳建立了微硬盘生产中心,相比之下,目前为止总投资不超过2亿美元的汇通世华更像一个“实验车间”。然而,自2003年1月正式投产以来,依靠专有的技术、政府强力支持以及低廉的用人成本,汇通世华不仅在世界上率先成功推出容量为2.4G(千兆)、4.8G、6.0G的1英寸微硬盘产品,还研发出了容量为40G的1.8英寸微硬盘和容量为1.0G的0.85英寸微硬盘,并先于日立公司攻克了微硬盘的垂直读写技术,在业界多次引起震动。日立显然没有为此做好准备。不过,在微硬盘这样一个引领下一代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领域,面对数千亿美元的庞大市场,日立再次祭起知识产权的大旗,毫不犹豫对一个在规模上跟自己完全不再一个量级的偏居中国西南一隅的汇通世华下手,分析人士称,这是要将中国自己的微硬盘扼杀在摇篮中。事实上,业内人士指出,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中国的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威胁到跨国巨头的利益,面临各种打压是必然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知识产权诉讼成为常见的手段。 早前的华为,作为中国最大的电信设备生产商,逐渐将业务重心转移到国际市场,由于其主打产品,如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要比思科等公司同类产品便宜20%,分析家相信,在未来几年内思科的市场份额将受到华为的严重挑战。而抛开中芯国际与台积电的恩怨不说,2000年4月才成立的中芯国际成长速度之快令人惊叹,三年内打败所有国内企业,2003年全球排名升至第7位,令业界老大台积电不得不侧目。知识产权诉讼也是一种商业手段 面对日立的突然起诉,南方汇通世华微硬盘有限公司行政副总裁刘伟说,我们首先感到的是“错愕与不解”,因为就知识产权问题,汇通世华公司与日立公司去年下半年以来已进行过讨论和洽谈,有关微硬盘技术部分,双方各自认知拥有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只是由于日立公司提出的议题,都是微硬盘技术尚未出现发前的一般硬盘基础的某些专利,且国际间争议性相当大,初步会谈才没有结果。此后,双方安排于去年12月继续讨论,后应日方请求,又将这一讨论延期到今年1月举行。但就在此时,日立公司突然在美国对南方汇通公司提出了起诉。朱宝麒则进一步指出,这是由于日立了解到汇通世华虽然资金紧张,但在政府的支持下,即将引进实力强大的战略投资者,所以日立选择立即起诉,此举不仅能有效吓阻战略投资者,更有可能通过马拉松似的诉讼和高额的诉讼费用将实力不济的汇通世华逼入绝境。汇通世华与日立的诉讼究竟怎样发展还有待观察,不过业内人士指出,现在的知识产权诉讼更像一场商业战,既然躲不过去,又何妨加以利用呢?这也是一种摆脱“专利陷阱”的方式。 在这方面,华为的经验值得总结。一些分析人士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华为公司正式凭借与思科的诉讼官司,完成了从一个中国本土公司到一个跨国公司的蜕变。诉讼刚刚发生,华为展现了中国商人的智慧,在利用国内舆论向思科的中国市场施压的同时,并不放弃谈判桌上的周旋。而在谈判桌下,华为加速与其它对手的合纵连横。从而迫使思科对自己发起的这场诉讼进行综合的成本核算,最终接受和解。后来,一向低调的华为高层曾向媒体总结了“让官司有利于自己”的四条经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合作伙伴建设、舍得花钱请最好的律师、以实力证明自己。 “专利陷阱”敲响中国经济安全警钟 不过,从几起诉讼案的最终结果看,虽然由于华为与思科之间的一份保密协议使外界对和解的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据媒体报道,华为在诉讼过程中曾经被迫修改了有争议的相关产品。而在今年1月30日,中芯国际在网站上发表声明指出,她将在未来6年内支付总数1.75亿美金之“专利受权之权力金”给台积电,后者“有条件性的”撤回所有台积电与中芯国际之间的法律诉讼案件。由此可以看出,虽然这两起影响很大的知识产权诉讼案最终都以和解告终,但被起诉的企业似乎也难以说明自己的清白,这固然与知识产权诉讼的复杂性有关,但也说明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再加上实力的差距,最终不得不付出数额不菲的“学费”或者“入门费”。对此,有关专家指出,尊重知识产权,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来保障知识产权,这是实现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实现经济良性发展的基础。不过,在面对不可避免的跨国知识产权诉讼时,国家也应有一套相应的应急机制。 贵州省商务厅副厅长王术君博士则把跨国公司埋下的“知识产权陷阱”看作是对中国经济安全的一种威胁。他指出,提到经济安全,人们自然会想到粮食、能源、金融等经济发展的基础性领域,实际上,中国未来肯定不能只满足于“全球制造业中心”,中国经济要想取得突破,实现长期持续增长,手中是否握有尖端科技,是否拥有一大批高科技制造企业是关键,而跨国公司频频打压正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国高科技企业,是给中国经济的未来构成威胁。专家指出,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排他性,一旦这种标准得到一定的普及,就必然形成一定形势的垄断,尤其是在市场准入方面,上升为国际标准的专利能够影响的不再是几个企业的利益而是整个行业的利益,从而也就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应对知识产权诉讼缺乏制度安排 王术君说,从微硬盘等诉讼案可以看出,面对跨国公司的持续打压,我们还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作为服务型政府,应该利用手中的资源建立高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的预警、应急以及后续处理机制。 一旦发生此类事件,能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帮助企业积极应对诉讼,以政府的名义出面协调,保护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健康发展。此外,由于司法制度不同,我国公司在国外进行知识产权诉讼面临许多困难。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向其提供跨国诉讼方面的法律援助。一些专家指出,对于微硬盘等少有的中国人拥有完全独立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国家还应当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更为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支持和鼓励高科技风险投资,同时完善金融领域的有关法规政策,在资金层面上确保高科技产业健康发展。而在更宏观的层次,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将专利战略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并把专利战略与国家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日本,政府制定以“知识产权”立国的国策,取代先前的“技术立国”,全方位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体系。在美国,政府已出台了21世纪专利发展纲要,旨在建立以市场为驱动的知识产权制度。因此,我们有必要把知识产权战略确立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在继续尊重和采用国家标准的同时,加快国家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同时,还必须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方面加大力度。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准入的门槛大幅降低,跨国公司的涌入一定程度商形成了市场垄断的威胁,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反垄断方面的法律对涉嫌垄断的在华跨国企业进行相应的规范和制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就无从谈起。(完)(来源:本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