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工会用制度为外来人员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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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8:59 东方网-劳动报 |
本报讯杨浦区长白街道三方协商现场观摩会日前召开。《长白街道区域性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草案)》,经与会专家、工会干部逐条协商、讨论,最后获得通过。 《长白街道区域性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专项集体合同文本》在以下几个方面突出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维护。工资方面,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在上海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企业内部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不得以实物代替,不得无故拖欠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安全生产方面,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1至2年进行一次体检,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岗位,必须事先告知外来务工者。并在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后为他们体检;民主权利方面,规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享有监督权,有权推选职工代表监督厂务公开实行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参与民主管理情况等。 记者宋长星(来源:劳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