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绷紧防范流脑弦:如发现疑似病例,城镇6小时内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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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09:32 水母网 |
本报济南2月1日讯(记者 王东实习生郭婷)今天,山东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加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如发现流脑疑似病例,城镇在6小时内、农村在12小时内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 据了解,冬春季节是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多发季节。近期安徽省部分市地暴发流行性脑膜炎,目前我省疫情比较平稳,但由于我省使用A+C群流脑疫苗时间尚短,人群免疫屏障不牢固,又加上我省与安徽省接壤,一旦有C群流脑病源传入,有可能引起局部C群流脑流行或暴发,所以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此,省卫生厅要求各市高度重视冬春季节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各级各类疾病监测点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按时如实上报疫情;各级疾控机构要安排专人深入医疗机构开展流脑疫情主动监测,防止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现象发生。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尤其是与安徽毗邻地区要重点做好15岁以下人群的A+C群流脑疫苗免疫的接种工作,接种率达不到85%的地区要进行查漏补种,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防止大的疫情发生。 各级医疗机构如发现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疑似病例,要按要求及时填报《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卡》,城镇在6小时内、农村在1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此外,各地要尽快制定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预案,一旦出现流脑暴发流行,要立即做好病人隔离、救治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找传染源和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还要组织开展做好对高危人群的应急免疫接种工作。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