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打官司有人埋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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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1:01 公益时报 | ||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向592个贫困县首批转赠款到位 弱势群体打官司有人埋单 中国法律基金会已经决定,于2004年12月31日前和2005年6月30日前,分两批向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转赠法律援助社会捐款人民币共计592万元,以进一步帮助贫困地区解决法律援助资金严重短缺的困难。 据悉,该基金会首次向全国20个省(区、市)的592个国家级贫困县转赠法律援助资金工作已经完成,此次接受转赠捐款的省(区、市)有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转赠捐款近日可到达各省(区、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专用账户。 日前,从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得到的信息显示,此次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首次向湖南省20个国家级贫困县转赠捐款,共计人民币20万元,这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这笔资金将在春节前到位,郴州市现已收到这笔捐款。 据了解,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从1994年建立到现在有十年多时间,特别是《法律援助条例》施行以来,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本地发展规划或为民办实事的项目,法律援助事业经费保障状况得到了改善,法律援助的受益人群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向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转赠法律援助资金,是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继“中国优秀学子法律援助爱心行动”等法律援助活动后,首次向国家级贫困县转赠法律援助资金,资金数额达近300万元。这是落实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宗旨的具体行动。为了促进国家级贫困县的法律援助工作,今年6月30日前将再向全国592个国家级贫困县转赠同等数额的法律援助资金。 为了做好此次的转赠工作,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司法部公安厅提出了严格的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此次社会捐款只能用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准做其他任何用途;并要求各地设单独账户管理转赠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首批转赠资金要于2005年春节前拨付到贫困县,接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确保捐款用途合法有效。为了推动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办公厅还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应有数额相等的配套资金用于该地区贫困县(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作者:张 蕾 (来源:公益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