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企负责人年薪透明化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1:18 乌鲁木齐晚报 |
今后,新疆各国有企业不能自行确定负责人的年薪了。这是记者从1月31日至2月1日召开的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年薪标准要报请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下要向职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已经实行年薪制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年薪,要严格控制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到六倍;效益特别好的企业最高不得超过十倍。 会上,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王记文与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八钢集团、建工集团、有色工业集团、哈密煤业集团、乌鲁木齐矿业集团、新疆机场集团、新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家国有企业负责人签订了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从现在开始到3月末,国资委将分3批与29户企业负责人签订本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会议确定了今年新疆国资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国资监管水平。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出席会议并强调,国资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搞好搞活国有经济,全力提升企业素质,加快推进新疆的工业化进程,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水平,确保自治区国有资产保增增值。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张庆黎参加了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国资委党委书记艾力更·依明巴海作总结讲话。:(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王新红 (来源:新疆经济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