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修改任职条件允许外国人担任我公务员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1:33 新华网 |
近日举行的有关研讨会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务院法制办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就《公务员(草案)》建言献策。 国务院法制办胡振杰博士提出,《公务员法(草案)》规定要取得公务员身份须为中国公民,最好变通一下,允许外国人担任我国公务员。 胡振杰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开放程度的提高,部分外籍人士担任我国公务员(至少是聘任制公务员)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无法回避,公务员法草案应该做变通处理。事实上,我国不少地方已经聘请一些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雇员,北京市奥组委、深圳市政府、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等去年都面向全球招聘政府雇员和校领导。(记者廖卫华)·· ·(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