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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女生:我被孩子老爸强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2:11 东南快报

  本报讯本想做家教赚点钱,不料还不到一个月,这名大学生就称遭到雇主的强吻。近日,厦大大三女生莎莎(化名)向厦门湖里法院提交诉状,将雇主陈某告上法庭,要求陈某赔偿1.9万元精神损失费。

  莎莎通过厦大勤工俭学部介绍,2004年11月27日开始担任陈某儿子的家教。

  据莎莎称,2004年12月25日下午,莎莎第四次来陈家做家教。5时左右,陈某让莎莎把MP3拿到厨房给他,突然强行拥吻莎莎,莎莎大力挣脱后返校。此后莎莎带两个朋友去找陈某讨说法,并做了录音。在录音中,陈某承认有抱过莎莎,但不承认有亲吻的动作。

  莎莎说,陈某多次承诺给她精神补偿费,却又出尔反尔,甚至报案诬告她敲诈勒索,但被派出所调查后认定为不实报案。

  莎莎说,此事给她留下了阴影,从此不敢再提做家教之事,还整日精神恍惚,连学习都没精神。

  昨日,记者与陈某取得联系,他矢口否认拥吻女大学生一事。当记者问录音里他曾承认并答应赔偿时,陈某称自己是被迫的。(来源:薛德芳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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