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5年响在农业的第一声春雷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6:11 红网 |
2005年1月16日,这是一个让湖南人民记忆深刻的日子。这一天,湖南省政府正式宣布,从2005年起,全省免征农业税。新的政策像一声响亮的春雷,给三湘大地带来了春的气息。 据湖南省政府有关领导介绍,全省农业税取消后,对省里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县乡政权以及村级组织的运转支出,特别是保障好基层干部工资、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村优抚对象和五保户供养等方面的资金需要。 记者从湖南省农业厅信息中心了解到,全省宣布免征农业税的前提是基于2004年湖南农业经济的总体形势和发展趋势较好。这一年里,湖南农业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成效显著 中央“一号文件”深刻剖析和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取消农业税的政策,引发了中国农村的新一轮改革,再一次唤醒中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2004年,与部分过热行业投资和生产增长速度明显回落形成鲜明对比,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告别了多年徘徊的局面,出现“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好势头,成为近年中国经济运行中最亮丽的一笔。粮食产量一举扭转了自2000年以来连续4年减产的局面。 2004年,湖南农业经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是因为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各项三农政策。其成效体现在,一是粮食生产出现了重要转机。中央“两减免,三补贴”等政策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生产迅速升温,走出了多年徘徊的局面,实现了面积、单产、总产和效益的“四增长”,粮食的区域布局和品质结构进一步优化。去年全省粮食总产562亿公斤,比上年增长了14.9%,这一年,湖南的农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全省以10大优势产业带建设为重点突破口,推动了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了大宗农产品的稳定增长、品质改善和效益提升。全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达到4100万亩,经济作物总产值达到370多亿元。养殖业在稳步发展生猪、家禽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也加速了草食动物和名优特水产品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 与此同时,湖南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和科技服务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产品质量管理得到加强。记者从一则材料中获悉,2004年湖南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的增长,全省农业增加值增长4%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达2850元。是自1997年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部分地区农民收入增加了500元以上。 应对挑战 相对于2004年湖南农业全面丰收,2005年持续增长的任务与压力要大得多。这主要体现在,一是靠政策增收的空间有限。2004年的好政策是多年来少有的,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呈现迸发式增长。2005年,虽然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两减免,三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仍然可能保持,但从增收的角度看,靠政策增收的空间比去年要小。 二是从农产品的价格走势看,在持续了一年多高位运行后,目前虽然总体还保持平稳,但一些大宗农产品价格已经开始回落,靠价格增收的形势不容乐观。 三是农业很大程度上依然受制于两个风险。从市场来看,农业的发展不仅受到国内市场的影响,同时与国际市场的关联度也越来越大,农产品生产的此消彼长,市场供求变化很难预料,往往是丰收之后出现疲软。从气候因素看,去年农业生产没有遇到大的自然灾害,农业经济运行成本要小得多。 四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将导致农业生产成本的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农民的收入增加。 为了积极应对2005年新形势下农业面临的挑战,本着从广大农民最根本利益出发的原则,湖南省近日来出台了一系列应对的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宣布自2005年起,免征农业税。 重大决策 1月13日和14日,湖南先后召开了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农业税问题。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着眼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从我省是全国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的实际出发,作出了“从2005年起全省实行农业税全额免征”这一重大决策。实施这一政策后,湖南农村除烟叶农业特产税外,已没有了直接面向农民的税费。基层组织主要精力将转为管理国家的支农支出、帮助农民增收。 实施这一政策,除中央支持外,还需资金5.96亿元。湖南省财政将从去年的超收收入中拿出一部分、从今年的转移支付中安排一部分、从今年的超收收入中挤出一部分,筹集资金给予保障。在资金分配上,要求各地重点保证村级转移支付和乡镇政府运转,不允许截留、挪用;在资金的用途上,要求重点用于保工资、农村义务教育、农村优抚、五保户供养、计划生育等方面。 为落实好这项强农富民政策,湖南将加快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一是加快乡村基层组织职能转换和机构调整,进一步精简机构、分流人员。将重点改革自收自支单位和“七站八所”等基层事业服务单位,重复设置的合并,能撤销的撤销。二是加大并村并组工作力度,实行村组干部交叉兼职,减少并严格控制村组干部人数,在减轻财政负担、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基础上,扩大村级规模,发展和壮大村级经济。三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做好教师核编定岗分流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将适度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逐步撤销一批生源少、办学条件差的学校,实行相对集中办学,突出抓好一批寄宿制学校的发展,并集中资金,重点解决学校危房改造问题。将完善教育投入体制,主要是调整县乡两级财政的教育投入结构,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和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学杂费规范统一管理办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和贫困家庭学生优惠政策。四是调整改革乡镇财政体制和管理方式。对经济欠发达、自身财力无法满足需要的乡镇,可以采取“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 实施这一政策后,对原有的乡镇财政赤字和债务,各地将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筹措消赤减债资金,化解赤字债务。对各地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尾欠,将按程序依法征收,确实纳税困难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予以减免。(稿源:红网)(作者:红网记者)(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