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监将开展许可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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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1:33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州2月2日讯 来自南方电监局的消息,今年1月5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以第6号令颁布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1月11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工作座谈会,要求各区域电监局要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开展许可业务。南方电监局表示,作为南方五省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单位,正在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和“规范起步、有序开展、扎实工作、作出成效”的指导思想,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届时将逐步开展有关的许可业务。 (赖寄丹 于国南) 《华南新闻》 (2005年02月03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