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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平民时间”对表(三家村晨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4:30 人民网-江南时报

  伍里川

  当法律都对一件事头疼的时候,平民免于进一步晕倒的条件是,用传统来伸张自己犹疑的鼻息。

  不久之前,笔者曾写过一篇《谁偷走了我们的时间》,表达了对法定休息时间被巧取豪夺的不平,这篇文章在网络转载率颇高,证明偷时间的事引起了共同的不满,并且,在有《劳动法》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得到有效制止。

  大概是对现实的无奈,南京江宁区的王先生面对妻子在某知名食品有限公司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的事实,只能心酸地告诉媒体,两岁孩子不要妈妈只要爸。王先生告诉记者,妻子在车间里上两班倒,早班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以前工人每星期休息一天,可现在已经持续一个半月没有休息了。

  这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天伦之乐被看似不可抗拒的因素打破了,这样的家庭慢慢多了起来,也就意味着我们的传统遭到了分裂,一部分人依靠牺牲传统获得求生的资格,一部分人依靠破坏传统变得强势。报纸上的这条新闻,其有别于以往相似新闻的价值就在于,它揭露了平民对“平民时间”和传统文化的失控与失语。

  依照劳动监察部门的建议,王先生们可以向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由当地劳动部门去查处。而依照王先生妻子所在单位——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单位”——人力资源部人士的说法,换衣服、做操、吃饭都不可算在工作时间内,“如果工人身体吃不消可请假休息”。

  这不能不说既有了路径赫赫,又有了温情脉脉。可是,我认为王先生或许会隐忍不语,因为那个单位的工人都已把“忍”字修炼成钢。处在社会垂直分化末端的,大都是附近村民的工人,他们文化不高、年龄偏大,一旦投诉,迎接他们的不会是鲜花。而“请假”,从法律角度来看,实质是对“单位”不合理制度的默认。

  当劳动者休息权被公然、普遍地侵犯,寄望于个人的自觉维权,不过是镜花水月。如果《劳动法》只是被用来“依照”,那么平民用以在传统的范围内安排亲情、安排生计的时间会更加便于为人所“塑造”。

  王先生一家想必又要为难着春节。春节是“资本”习惯当作效益扩张时间的,近来,各地民工纷纷远行赶“春节工”,而南京接连传出一些大型商场、超市延时关门的消息,这又一次佐证了王先生一家的命运不过是一种宜时的标志。牺牲一部分平民团圆权利的“春节经济”,不仅不会给渴望在家守岁的所有平民带来权利的快感,反而会削弱春节的平民内核。我不知道有关部门有没有与“平民时间”对表,进而站在维护平民追求传统标准的生活方式的高度,超越“投诉—维权”、“不投诉—难维权”的部门框架,利用部门与国民的合力营建和谐社会平民之基的计划?但可以预知的是,随着平民时间的一再丧失,对表如果变得不够重要,即会为某些人所用。

  作者为本报首席编辑

  《江南时报》 (2005年02月03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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