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国企三名腐败高管同时落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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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5:10 中国青年报 |
本报上海2月2日电(曹小航记者龚瑜)一名正局级干部和两名副局级干部,三条“蛀虫”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互相串通又互相欺骗,将国企资产层层“剥皮”。日前,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侦破了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简称华东电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陆久生等三名局级干部贪污腐败一案,涉案资金达到170余万元。 法网恢恢,三名贪官终于受到法律严惩,最终党委书记陆久生(正局级)因共同贪污130余万元,实际分赃3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党委副书记黄美玉(副局级)因共同贪污130余万元,实际分赃4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副总经理屠锦良(副局级)因单独和共同贪污170余万元,实际分赃8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案发后,三名案犯道出心声:“看到社会上不如自己的人都富了起来,心态失衡,虽然公司穷,但中央在沪国企‘山高皇帝远’,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我们就是想借国企改制大捞一把。” 华东电子公司为部属企业,公司党委书记陆久生、党委副书记黄美玉、副总经理屠锦良在公司掌权达10多年,垄断公司管理和业务等大权,以领导身份和公司利益为幌子,巧立名目共同贪污国家财产。这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领导班子,任人惟亲、贪污腐败,企业不但没有抓住机会重整旗鼓,反而被拖向更深的泥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