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苏州规定企业延长工时每天不得超3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8:05 扬子晚报

  本报讯近日,苏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办法》明确,对于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的职工,可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延长工时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周至少安排休息1天。该办法已于本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不定时工作制适用于上下班时间不确定的情形,职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其职工包括: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徐建华)


 【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新酷铃选
最新最HOT铃声推荐
双响炮
经典四格漫画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