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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9:0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图)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建国

  2004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建设“平安宁波”、服务“六大联动”、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服务大局,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统一认识,提高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开展检察工作如何服务大局专题调研活动,深入169个政府部门、单位、企业和重大工程项目,了解我市实施“六大联动”的具体部署和举措,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了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清正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的工作目标和各项措施。

  针对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行动。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组织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和集中检查2002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情况等专项行动。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查询制假售假案件13件。积极参与打击利用淫秽色情网站进行犯罪的专项斗争,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人。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按照“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狠抓整改落实。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两级检察机关现共有人民监督员148名,全年监督案件16件,经监督,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处理意见的15件,对不同意的1件,检察机关采纳了监督意见。

  二、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推进“平安宁波”建设

  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299人,提起公诉11944人。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保持高度警惕,依法批捕、起诉间谍犯罪案件2件3人。坚持“严打”方针,对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重大盗窃、抢夺等侵财性犯罪和毒品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8110人,起诉8443人,同比分别增加37.1%和47.9%。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共批准逮捕走私、诈骗、偷税骗税、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犯罪嫌疑人192人,起诉424人。

  改进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比前年增加38.5%和44.6%。针对案件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的实际,发扬奉献精神,夜以继日工作。同时,通过适时介入侦查活动、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深化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措施,加快办案节奏。慈溪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全年共办案1544件,人均办案达119件,平均每件办案时间仅2天。严格执行办案程序,落实错案责任追究,有效保证办案质量。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全面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受理群众控告、举报和申诉2610件,其中集体上访94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帮助有关部门建制堵漏。继续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理。参与社区矫正活动。

  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

  加强对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大要案的查办。重点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等重点部位的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特别是有影响、有震动的科局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案件,以及直接侵害群众利益、金额大、危害大的案件。在立案查办的166件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中,大要案78件,占47%;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等重点部位的案件59件,占35.5%;科局级以上干部案件67件,占40.4%,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30人;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71件,占42.8%,其中贪污受贿在3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在5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11件。注重主动出击排摸线索,加强深挖,共查处行业性系统性串窝案97件123人,其中在水利建设领域查办贪污贿赂串窝案18件24人。查办行贿犯罪嫌疑人59人,同比增加126.9%。

  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1件,同比增加90.9%。其中,科级以上干部7人,同比增加16.7%。

  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完成讯问监控系统的数字化改造,全面推行对审讯全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并在批捕起诉时随案移送的制度,防止违规办案。在询问证人的时间掌握、通知家属、安全问题和保障律师会见权等方面,严守程序规定。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防止就案办案。反贪办案质量明显提高,年度立案案件中,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14件,占8.9%,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协助市人大完成预防职务犯罪地方立法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在工程建设、医药领域全面启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为有关单位提供查询139次;全市介入46个重大工程开展同步预防,其中5个为我市“百亿工程”;与23个行业238家单位建立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系统预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8次,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深化农村预防职务犯罪试点工作。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该立不立案件进行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对92件该立不立的刑事案件作出了立案决定,经审判,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3人。强化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共追捕犯罪嫌疑人22人,追诉57人,依法对345人和51人分别作出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开展抗诉书说理改革,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92件,立案审查256件,审查后向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46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71件,建议省检察院提请高检院抗诉5件,经法院再审改变原裁判39件。运用检察建议37件,被法院采纳24件。积极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慈溪市检察院在办理2件盗伐林木刑事公诉案件中,依法代表国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使被告人在获刑的同时,还被判处补栽相应树木,社会效果明显。对有关国有单位在民事经济纠纷中利益受损而怠于行使诉权的情况,推行督促起诉,督促有关国有单位起诉30件,法院已判决18件,全部胜诉,涉案标的金额达690万元。此外,对187件案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对2002年以来总数为3095人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逐案进行了检查。健全机制,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继续抓好派驻检察室等级化建设。在监狱设立“亲情信箱”,实行“检察官约见制度”,重视对在押人员的人权保护,促进其改造归正。

  五、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加强自身建设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市检察院检察长参加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谈话制度,提高基层检察院领导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经常性的管理、监督和考察。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提高基层检察院班子的活力和后劲,结构进一步优化,半数以上班子中有硕士研究生,其中1名基层检察长正在攻读博士学位。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以教带查促改,初步建立了案件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业务规范体系和考评体系。对2001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情况,2003年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检察干警违法插手经济纠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还组织对自侦办案审讯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较为完备的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对办案实行全程监督,得到高检院的肯定和推广。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意识增强,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推进业务素质建设。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37名,45周岁以下检察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90%左右。加强检察理论和法律应用研究,在宁波大学开设《检察制度讲座》,锻炼和提高干警理论素养。

  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建立完善队伍管理月(季)度讲评等制度,逐步形成“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业务学习和考核、与干警家庭和社区的沟通交流等机制,岗位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得到提高,按规章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氛围基本形成。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未发现违法违纪案件。

  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指导。以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为抓手,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持续发展。在11个基层检察院全面实现“五好”建设目标基础上,有2个院评为浙江省“先进检察院”,并被省检察院确定为规范化管理示范院。同时,以开展创“先进”处室和机关效能建设为载体,促进市院机关自身建设。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以公正执法为核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

  1、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为大局服务。坚持为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围绕中心工作研究确定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和措施。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探索创新,以改革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统一。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以提高素质为基础,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坚持“严打”方针,加强和改进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综合治理。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以惩治执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继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切实抓好治本措施的落实。

  3、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公正执法能力。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确保外部监督落到实处;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提高依法独立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的能力;以实体正确、程序合法、干警廉洁为要求,健全业务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核体系;适应新形势,积极建立健全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的常效机制。推进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4、突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班子领导能力。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重点,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全面提高基层检察工作水平。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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