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90元以下全额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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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09:04 南方日报 |
深圳 四区下月起试行外来工合作医疗,每人每月缴纳12元 医疗费90元以下全额报销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外来劳务工合作医疗每人每月只要缴纳12元,就可参加合作医疗。这项制度将从今年3月1日起在深圳市布吉、龙岗、龙华、沙井四个街道试行,并计划6月份在全市推广为“深圳模式”。针对《深圳市外来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下称《办法》)这项即将施行的制度,市人大代表昨天下午听取了相关汇报。 《办法》已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办法》遵循低水平、广覆盖和逐步推进的原则,外来劳务工合作医疗每人每月缴费标准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交8元,劳务工个人缴交4元。缴交的合作医疗费,6元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5元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1元用于调剂。 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报销30% 根据去年9月份市卫生局在龙岗、宝安开展的调研,排在前列的几大病症从高到低依次是感冒、咽喉炎、消化道疾病。 在解决劳务工“看得起病”的同时,还要解决“方便看病”的问题。在合作医疗布点方面,做到“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同时,还要做到定点对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同时,积极发动企业参与,尽量做到全员参加。 《办法》指出,参加人门诊就医时,使用单项价格在90元以下的诊疗项或医用材料的,由基金全额支付;单项价格在90元以上的,基金不予支付。另外,劳务工参保设立体检“门槛”。参加人进行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的,其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30%。 对参加医院实行门诊费包干 为了确保试点顺利,医院的参与至关重要。据了解,门诊费将包干给参与合作医疗的医院,结余部分全部结转下年使用,超支不补;住院费用按照平均费用标准结算。企业和员工可以在半年或者一年后重新选择定点医院,引进竞争机制。通过这些措施调动医院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